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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家具 桌、椅、凳类主要尺寸

前言

本标准是对GB3326-82《桌、椅、凳类主要尺寸》进行修订,标准中有与人体有关的使用功能、需要统一规格的和供参考的必要尺寸。使用功能尺寸以GB10000—88《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为依据,保留了原标准中合理的和适用的尺寸。

本标准与原标准在技术内容上有以下变更:

1符号脚标的顺序以本标准次序标注。

2桌类部分:

桌面高规定为680~760mm,桌厅高差由280~320mm改为250~320mm。

双柜桌宽由1200~1400改为1200~2400mm,深600~750mm改为600~1200mm。

单柜桌宽由900~1200mm改为900~1500mm,深450 ~1200mm。方、圆桌由750~1000mm改为600~1800mm,其中方桌的最大尺寸仍为1000mm。

3、椅、凳类部分:

1) 软座面下沉量从不定量改为最大座高460mm。

2)取消椅背宽尺寸、角度级差和宽深比的规定。

本标准是家具主要尺寸系列标准之一,目前该系列标准有:

GB/T3326—1997《家具 桌、椅、凳类主要尺寸》;

GB/T3327—1997《家具 柜类主要尺寸》;

GB/T3328—1997《家具 床类主要尺寸》。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一年过渡期。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南海联邦家具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润林、丁益民、金珠。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2年12月29日。

本标准于1997年5月28日第一次修订。

家具 桌、椅、凳类主要尺寸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学习和生活用的桌、椅、凳类家具的主要尺寸。特殊用途的和少数民族的桌、椅、凳类家具可不受此限。

本标准适用于双柜桌、单柜桌、单层桌、梳妆桌、餐桌、扶手椅、靠背椅、折椅、长方凳、方凳、圆凳。其他品种的桌、椅、凳类亦可参照执行。

2符号

桌、椅、凳类主要尺寸的符号和说明见表1。

3主要尺寸

3.1桌面高、座高、配合高差

桌面高、座高、配合高差见图1、表2。

3.2椅类尺寸

3.2.1扶手椅

扶手椅尺寸见图2、表3。

3.2.2靠背椅

靠背尺寸见图3、表4。

3.2.3折椅

折椅尺寸见图4、表5。

3.3凳类尺寸

3.3.1长方凳

长方凳尺寸见图5、表6

3.3.2方凳、圆凳

方凳、圆凳尺寸见图6、图7、表7

3.4桌类尺寸

3.4.1双柜桌

双柜桌尺寸见图8、表8。双柜桌的两侧柜体可以是连体或组合式。

3.4.2单柜桌

单柜桌尺寸见图9、表9。单柜桌的侧柜体可以是连体或组合式。

3.4.3单层桌

单层桌尺寸见图10、表10。

3.4.4梳妆桌

梳妆桌尺寸见图11、表11。

3.4.5餐桌

3.4.5.1长方桌

长方桌尺寸见图12、表12

3.4.5.2方桌、圆桌

方桌、圆桌尺寸见图13、表13。